一、招商对象
  本公司秉着“诚信做人、实在做事、互惠互利、共同发展”的原则,诚邀志同道合的有识之士加盟唯特,让唯特的“家常旺酒"走进千家万户。
如果您:
  l、从事酒类产品经营多年,有较为完整的销售网络或转型并决心从事酒类产品的销售者。
  2、有一定的资金实力,具有良好的商誉者。
  3、对本公司产品有信心,富有开拓和创新意识者。
  4、有一定的人力资源和和社会活动能力者。
  5、具备一定的经营管理和市场开拓能力者。
二、系列产品酒价表(按全国统一经销商价格执行)
三、总经销权标准资格
  1、县级总经销:首批进货额为1 5万元,年销售任务60万元。(市场保证金3万元)
  2、地(市)总经销:首批进货额为3O万元,年销售任务100万元。(市场保证金6万元)
  3、地区总经销:首批进货额为50万元,年销售任务200万元。(市场保证金1O万元)
  4、省经总经销:首批进货额为80万元,年销售任务400万元。(市场保证金15万元)
四、市场支持(根据区域具体情况作以下主面投入):
  1、经销商第一批进货按进货金额的2%配发品尝用酒。
  2、销售人员、促销人员投入。
  3、市场费用:包括宣传费、广告费、礼品费等。
   A、首批进货根据市场实际情况确定投入额。
   B、以后根据市场需要保持一定的市场维护费用。
  4、相关宣传资料。
  5、完善的售后服务及质量跟踪。
  6、经销商的业务、促销培训、指导入市场营销策划。
五、奖励政策
1、年终奖励
  ①年内销售额70万元(含70万元),奖励3.5万元左右送货车一辆或价值3.8万元的酒。
  ②年内销售额150万元(含150万元),奖励6.5万元左右送货车一辆或价值7万元的酒。
  ③年内销售额280万元(含280万元),奖励l0万元内业务车一辆或价值11万元的酒。
  ④年内销售额560万元(含560万元),奖励20万元内轿车一辆或价值22万元的酒。
六、营销战略
  1、以人为本,确定正确的经营方向,实施多元化(经销、直销、团购等)相结合的战略部署。
  2、以公司直销市场样板模式为参照。
  3、以质量求生存,开发产销对路的系列产品。
  4、省级配备高级经理一名,地级配备销售经理一名,县级配备业务代表一名。
  5、根据全国市场的实际情况策划、因地制宜实施宣传方案。
七、销售管理及要求
  1、经销商必须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销售渠道及价格标准执行,不得随意提高或降低价格销售。
  2、终端、流通、商超产品必须区隔分界。
  3、做好市场整体调控工作。

招商热线:0851-6505938
传真:0851-650207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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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(0)13018151799(陈先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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